明末清初寫成的《沈氏農書》中記載了一例大麥燒酒方法,從中可知當時南方的燒酒釀造法類似于黃酒的釀造方法。發酵是在陶缸中進行,采用固態發酵。發酵時間為七天,最后增加了一道蒸餾工藝。
陶瓷發酵缸廠家的小編指出南方的米燒酒,如著名的桂林三花酒,一直到20世紀上半葉,仍基本上采用上述方式,前期是固態,主要進行擴大培菌與糖化過程,下缸約1天后,加水進行半液態發酵。發酵時間約為七天,其工藝流程為:
水 藥小曲粉
↓ ↓
大米→淋→蒸煮→攤冷→加曲拌料→下缸→加水,發酵→蒸餾→陳釀→包裝
現在稱之為"清渣法"的釀造工藝直接繼承了以上工藝,稍有不同的是采用二次發酵,即第一次將發酵成熟的酒醅從缸中挖出,不加新糧,只加少許清蒸輔料,單獨蒸酒,蒸餾后的酒糟經冷卻,加曲后入缸再次發酵,發酵28天左右,再出缸蒸餾,酒糟作飼料用。發酵容器仍是山西陶瓷發酵缸。在清代,汾酒可能就是采用這種工藝,汾酒成為清代時期燒酒的姣姣者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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